無線昆明訊 今天上午(12月8日),昆明市滇池管理局負責人做客昆明廣播電視臺“春城熱線”欄目時對《云南滇池保護條例》修訂的進展情況進行了介紹。據介紹,《云南滇池保護條例》修訂起草工作已完成,按照省級立法計劃安排,《云南滇池保護條例》修訂有望在2022年內完成并頒布施行。
此次修訂緊緊圍繞省政府今年4月印發的《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九大高原湖泊“三區”管控的指導意見》來開展,修訂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方面:
一是重新劃分了滇池保護區,用“兩線”(湖濱生態紅線、湖泊生態黃線)“三區”(生態保護核心區、生態保護緩沖區和綠色發展區)全面取代了現行條例的一、二、三級保護區,并分區域進行分類管控。
二是優化建設項目審批流程。各個保護區分別實行正面、負面清單管控。
三是進一步完善保護管理體制,明確優化了各相關部門的職能職責。
四是完善了主要入湖河道、滇池面山等重要區域的管控要求。此外,還結合滇池保護需要新增了部分禁止性規定及對應法律責任,明確了相應的執法主體。如對入湖河道內垂釣行為、生態核心區內規范經營、以及禁止露營、野炊等,都增加了相關規定。
此次條例修訂及條例修訂實施后,對滇池保護的力度更大,規定和要求更清晰,更嚴格。將會對進一步推動滇池水污染防治、改善水生態環境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。
具體體現在:修訂后的條例保留了現行條例好的制度規定,又加入了很多更符合保護實際的新內容,使滇池保護的標準更高,保護要求更嚴,保護面積更大,有利于更好地推進依法治湖、科學治湖、系統治湖、責任治湖。
在管理規定的設置方面,管理責任更加明確,標準更加嚴格,內容更加具體,增強了條例的針對性和可執行性,有利于在保護治理工作中更加精準地貫徹落實條例;修改完善現行條例中部分規定不夠明確或不夠科學合理的內容,比如保護區的劃定,更科學直觀,更能有效體現對滇池水生態環境保護的需求;在對各類污染違法行為的查處方面,處罰力度也更大。
編輯:屠永平
責編:劉宇
終審:李猛